經文:出埃及記20:1-7
今天陳牧師講道話『十誡』精神,
係要幫助我哋脫離"自我"懂得"尊重"上帝和人!
第一誡:除了耶和華以外,不可有別的上帝
我哋生命中有好多重要既嘢包括人、工作及一切事物,
但可以讓那些東西控制到自己既心思意念,
更不能將那些東西看得比神大。
第二誡:禁止拜偶像
禁止以世上任何物件的任何形狀或形式來為上帝造像,
因為上帝是超越和無限的,
我們不能敬拜受造之物,而不是創造主。
更不可自己造個偶像來拜啦!
第三誡:不可妄稱上帝的名
例如不可以在某些活動裏利用上帝的名,
向其他人講"我奉上帝既名叫你點點點做!",
更不能為了個人和無價值之目的,
透過上帝的名意圖操縱或控制他人。
第四誡:遵守安息日
尊重神所造的自然定律,
即是多些自己休息啦!
而星期日緊係要番崇拜啦!
第五誡:孝敬父母
唔好打阿爸和阿媽或『推阿媽落火車』(電影名稱)就更唔可以,
即使他們係你好忙既時候嚟囉唆你都唔可以咒罵他們!
第六誡:不可殺人
要尊重每一個人既生命,
唔可以危害或減低自己或別人的生存的機會率 ,
第七誡:不可姦淫
姦淫是不忠的表現當然唔得啦!
但牧師亦都可以逼其他人同自己做朋友,
要尊重別人都有選擇既權利。
第八誡:不可偷盜
聖經話你偷人一樣野係要還四倍嫁,
(so,好唔低唔好氾!依句係我加既!嘻...)
亦唔可以偷別人既榮譽,
即唔可以存有好既就有自己份衰既就唔關我事的態度!
第九誡:不可作假見證
簡單講即說實話、
尊重以真理作證的習慣即"是就說是"!
第十誡:不可貪婪
禁止一些欲望,或貪婪的心理。

4 則留言:
保留同學~
嘩...果然係乖學生...
好好好好好勁呀...
比個叻你!
保留同學,
不如你次次崇拜完都post 返出o黎丫...
你又可以溫習, 我地又可以睇返...
你話幾咁好呢...
一舉兩得, 一箭雙鵰, 一石二鳥, 一爐兩食...
兩位今次寫得咁長細純粹以兩固原因:
1/ 陳牧師講得很生動
2/ 天外天嗰杯好澀既檸啡
你哋都可以嫁!^_^
有關第四誡安息日誡命,星期日崇拜原本是受羅馬皇帝與天主教更改而流傳下來的,是人的錯誤遺傳,沒有聖經根據的!神定一日的開始為日落至日落,所以真正的安息日時間是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,以色列的逾越節/無酵節也是從日落開始的。
Telling the Truth with love in Lord Jesus Christ.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