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開完家庭會議後,
想了一整晚..@_@...
最後親情戰勝了工作責任,
小妹向老細請了三天假,
陪媽媽回鄉去嫲嫲既喪禮,
其實小妹嚟緊既星期四有活動在身,
所以星期一至三係應該係非常忙錄,
但一想到如果媽媽旅途中遇上任何意外,
我唸那份內疚感將一世都磨滅唔到,
為咗讓自己內心平安點,
唉....好啦....呀.....
我陪媽媽去啦!...>_<...
Jacob有幾日見你唔到啦!
鳴.........>_<........
人呀!總不能做一些自己無法承擔後果既事呢!
星期日, 4月 17,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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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則留言:
樹欲靜而風不息;
子欲養而親不在。
弗6:2 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孝順女呢!
妳0既決定好正確呀
妳有咁0既擔心
仲洗乜開咩會議呢
梗係陪妳媽媽緊要
屋企人永遠重要過工作
保留
為你代禱,我覺得你的決定係好正確...正如你講,若果有乜事,你都可以隨時協助
加油
祝主內平安
紫雲
加油~~
好乖~~~
過從耶穌而來的得勝生命!!!
用耶穌的愛去影響你所愛的親人!!!
加油~~~
losau
多謝各位既支持,
感謝神,我並沒有做錯決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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