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目:回歸貞潔生活的豐盛中(二) (PS:(一)番咗團契無去到喔~~~)
經文:瑪拉基書2:10-16節
引言:現今世代有時基督徒對婚姻的想法不被世俗應同,但我們確實需要將婚姻交給神。
﹝一﹞婚姻是貞潔的約(v11)
Ø 「褻瀆」是將貞潔變成世俗,即是將神的聖潔演變為世俗化。
Ø 婚姻的約是神設立。
Ø eg 一個機長的未婚妻懷有雙胞胎,機組人員呼籲乘客一同祝賀機長,將未婚產子看為可喜可賀的事情。
Ø 我們不是要為越來越濶的婚姻制度而擔心,而是需為譏笑貞潔婚姻家庭的人擔心。
Ø eg 地心吸力與跳傘者的關係。
Ø eg 吸煙的後遺症與吸煙者的關係。
Ø 加拉太書6:6-10『在道理上受教的,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。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。人種的是什麼,收的也是什麼。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;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我們行善,不可喪志;若不灰心,到了時候就要收成。所以,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,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。』
Ø 不小心處理婚姻的狀況,就如愛斯基摩擸人捕捉擸物般,最後飲盡自己的血而死,享受住罪中之樂。
Ø 未結婚的弟兄姊妹要小心結婚的動機,不要為著生活、金錢、原生的破碎家庭等問題就去結婚。
Ø 更不應為著不懂管教子女為理由不結婚,這些都不是合理的理由。
Ø 結婚的目的:應該是為了建立一個榮神益人的家庭,聖經話『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。』約書亞記24:15b。
Ø 結婚的原因是為建立健康下一代。
Ø 當你/妳想找一個完美的對象時,便應先觀察自己是否完美的丈夫或妻子,成熟的人會明白,要自己首先完美才能找到完美的配偶。
Ø 選擇對象
﹝二﹞婚姻是「二人成為一體」的體驗 (創2:24)
『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』(創2:24)
1/ 離開父母
Ø 經文所講的離開,只指感情不是關係,是指結婚後每當作決定時,要先找妻子傾才找父母商量,但通常人總要當自己成為父母才能體會當中道理。
Ø 只有自私想法的人是不成熟,或自求自我的人是不能維持良好的婚姻。
2/ 與妻子連合
Ø 瑪拉基書第一章已講神的愛,決定行動的愛,是立志的愛。
Ø 丈夫愛妻子要像基督愛教會一樣。
Ø 大男人的愛不能叫妻子順服。
Ø 耶穌基督的愛是我們的旁樣,若我們懂得對別人有好處,便會建立著對方的愛。
Ø eg 輔導員的家庭指導,厭惡丈夫的妻子尋求輔導,妻子聽輔導員指示用3個月不停的照顧、愛護丈夫,然後才狠狠的離婚。3個月過去,妻子不再想離婚,因為那個家庭裏面充滿了愛。愛─需要彼此的付出。
總結:基督徒都是人,同樣會有罪。讓我們學效耶穌基督妥身的愛,並且深信神賜予人類婚姻,是為了建立人,給予人最大的祝福。
感謝神!讓孩子明白建立家庭的指標!
後記:
- 今天很開心隊員也一起來城浸培靈會。(ps:看到阿囡就不期然有種輕鬆的感覺!)
- 今天認識了新朋友"石頭"弟兄喔~~
- 今天有4個認識的弟兄姊妹一起吃晚餐喔!不錯!不錯!

3 則留言:
"看到阿囡就不期然有種輕鬆的感覺!" ????
點解呢 ??? 你其實之前有什麼重擔呢 ?? 呵呵..............
阿囡:
咩重擔呀?
等小妹唸唸...
但見到妳就不期望感到輕鬆喔~~
就像豬肉仔,哈哈.^___^.
唔...你果然係我個囡呀!
保留.^___^.
呵呵......不過,我相信我一定得意過豬肉仔, 你話係咪 ????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