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7月 21, 2011

原來我確實有點遲鈍 (.- 0 -.)

今日在偶然的情況下,在一本舊書裏面發現了一封信。
但...呀......當打開細閱時才發現對方署名下的日期是2005年,
接著便想起一些更不幸的事,...>____<...
就是這本書早年曾外借過給其他人,
怪不得....唉......依......鳴............

經今次的事件提醒了小妹兩件事:
1/ 外借任何書藉給別人前,必須檢閱書本內外任何細微的位置。
2/ 無論寫信 / 咭給別人都必須親手送,這不單是禮貌更關乎安全。

哈哈!! 反正都遲了六年發現,就當什麼也沒收過、無事發生過!! .^_____^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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